最近我们发现有部分管理员没有按照《论坛实习管理员核心守则与注意事项》工作,此守则是每位管理员通过考核后都会收到的。
守则上明确写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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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沟通,后操作。对于轻微的、非恶意的违规,优先使用评论提醒或私信警告,而非直接删帖或封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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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事不对人。在指出用户违规时,应引用具体规则,说明其哪个行为违反了哪条规则,而非对用户本人进行人格评判。
在要指出用户违规时,必须说明用户是发布的什么内容违规了,引用用户协议的相关内容。
并且,删除内容时除非是发布了明确的垃圾广告、色情、暴恐等严重违规内容,否则尽量使用“移动”、“编辑”或“锁定”功能。删除操作应记录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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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禁原则:执行封禁前,请确认已有清晰的违规记录。临时封禁建议从短时间开始,视情况调整。超过7天的封禁,必须与站长沟通确认。
超过7天的封禁,必须与站长沟通确认(这里守则没写清楚,7天也算)所有以后管理员在进行大于等于7天的封禁是必须和站长确认的
LZM
2025.11.8







